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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4-06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版权创作、保护和运用,推动版权进校园,调动和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强化大学生版权保护意识,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推荐准备工作,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省委教育工委和团省委将联合开展第二届全省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1.版权法基本理论研究;

2.版权行政保护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措施、执法机制、执法效能、刑事衔接等);

3.版权司法保护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民事保护、刑事保护、法律适用、类型化案例、诉调衔接等);

4.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研究;

5.版权产业相关问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登记备案、版权认证、版权交易运营、产业统计分析、特定领域版权产业研究、版权金融等);

6.国际版权法治研究;

7.版权热点问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网络文学、体育赛事节目、短视频、直播等领域热点问题);

8.其他版权相关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对象为全省本科高校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分成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

2.参赛学生应保证所投论文为原创作品,不存在抄袭及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须为独著,合作作品不在参赛范围内;

3.参赛学生应保证所投论文未经发表或未曾参加同类型征文比赛,且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授权协议,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形即取消参赛资格;

4.所投论文内容需与版权相关,题目不限,每人限投一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要求为学术论文,不接受诗歌、散文、小说;

5.所投论文标题要求为三号黑体加粗,正文为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6.作者需在正文后注明: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学校、专业、年级、手机号码、邮箱地址、通信地址和邮编。

7.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实施,校内要进行初步筛选,每所高校至少推荐10篇优秀作品,并填写征文汇总表(附件1),于5月14日前报省委宣传部。

8.6月我们将公布省级获奖名单,各高校要结合省级获奖名单,组织学生按照国家征文要求对优秀作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版权征文,参加国家版权征文情况(附件2)于7月31日前报送省委宣传部。

三、投稿方式

1.所有稿件要由高校统一推荐报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ljbanquanzw@163.com,文件名称以“第二届全省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高校名称“命名,文件内学生作品以“本科生组(或研究生组)+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参加国家版权征文的,按照国家版权局要求报送。

2.投稿即表明参赛学生同意作品由组委会汇编成册;不同意汇编的请在提交稿件时说明;

3.来稿一律不退,请各参赛者留好底稿。

四、评选及奖励说明

征文活动评审专家组将由省内司法、行政部门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为保证公正性,论文评审工作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

征文活动组委会将从所有来稿中评选产生“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优秀指导教师奖10名,优秀组织奖5名。本次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在东北网等媒体公布。以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和团省委名义颁发证书。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国家版权局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

五、进度安排

1.3月下发通知;

2.5月14日截止收稿;

3.5月至6月组织评审,产生各类奖项;

4.6月至7月,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

2.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

联系电话:0451—87733029,87733032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39号

邮政编码:150001


附件:

1.省级征文汇总表

2.参加国家版权征文汇总表

3.《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责编: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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