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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华录》点映后有人用盗版资源牟利,律师:或构成犯罪

日期:2022-06-28

6月26日下午,正在腾讯视频热播的古装电视剧《梦华录》进行了“大结局点映礼”直播。网友除了可以提前解锁33-40集的大结局外,刘亦菲、陈晓、柳岩等主创也在平台与观众互动。


《梦华录》角色海报

然而,点映直播结束不久,《梦华录》全集的盗版资源就出现在网络,被人以0.4元到几元的价格销售。

红星新闻记者在多个购物平台看到,《梦华录》剩下的33-40集内容已经公开售卖,这些盗版资源中,最低售价仅卖0.4元,最高也不超过4元。


《梦华录》目前更新到32集

据悉,在某购物平台上,一家标注了“梦华录电视局超前33-40同步更新”的网店,以3.98元的价格已经卖出了2662件。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梦华录》为每周四五六更新两集,即一周更新6集,目前会员更新到了32集。如果不参与点映活动,需要7月3日才解锁大结局。


购物平台上的盗版资源

这些盗版资源到底从何而来?卖家均不愿透露来历。但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技术层面上采集电视剧的内容其实十分简单,只需要有一些录屏软件即可。《梦华录》官方解锁大结局的时候,只要开启录屏软件,就可以录制所有内容,继而整理成集,从中牟利。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梦华录》提前解锁大结局的做法,满足了部分网友提前追剧的愿望,但也无法避免盗版资源泄露。例如《庆余年》在正版视频播出30分钟后,网络上便出现了一次看尽46集的盗版。

贩卖传播盗版影视作品,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春海认为,这是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盗版行为,显然涉及著作权侵权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以及《刑法》相关司法解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根据具体侵权行为情节,确定其究竟是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由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关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问题,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有以下几个认定标准:一是从非法经营数额维度,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是从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维度,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三是从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维度,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四是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人数维度,达到一千人以上的,就构成了犯罪,应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截至目前,腾讯视频方面还未对此发声。


|责编: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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