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28
近年来,优质影视剧层出不穷。除了各大卫视、视频网站竞相高价获取播出许可,推出少量周边、联名配合宣发外,少有影视剧能像奥运会等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一样,在商业层面将版权进行多维度、充分开发。影视剧版权开发能否借鉴奥运会版权开发经验?除了许可电视台、视频网站播出,版权还有哪些开发选项和变现途径?
全流程开发影视剧版权
奥运会等顶级国际体育赛事的媒体权利架构比较复杂,除了支付极高对价获取赛事节目转播许可的持权转播商外,还有官方图片商以及各级各类的认证媒体。影视剧从策划、筹备、开机再到杀青、公映,整个流程都可以借鉴顶级赛事的媒体权利管理和开发经验。除了成片版权许可,对于新闻发布会、开机、探班、杀青、首映和点映等活动都可以提前设计版权许可和商务合作方案,演员定妆照、探班照、拍摄花絮视频,乃至纪录片、先导片的制作和传播权益,这些内容与即将发行的影视剧密切相关,能够引起粉丝、观众兴趣,都可以单独或打包许可给不同的媒体合作伙伴。
越稀缺越能产生关注和流量的内容,越具有单独进行版权开发的价值。
随着媒体类型不断增加和观众需求的日趋变化,顶级赛事视听版权的传播平台已经从传统电视频道拓展至视频网站、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账号,以及有线电视、IPTV、OTT平台上的体育点播专区,转播方式也从最常见的直播、延播、集锦,拓展至长短视频、VR视频、视图结合、图文转播,各种转播形式的上线时间也有差异化安排。对标顶级赛事,优质的影视剧也可以对传播平台、传播方式进行版权拆分、细化许可。
与体育赛事相比,影视剧的传播平台基本相同。体育赛事的直播、延播对应影视剧发行中常见的轮次。影视剧在内容差异化设计上的空间则比体育赛事更加丰富。影视剧拍摄过程中积累的素材,为其剪辑出更多差异化版本提供了广阔空间。除了标准成片,影视剧的制作单位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剪辑出集数和时长减少的精编版、画面和细节更为丰富的导演加长版,也可以根据发行地域差别剪辑出国内版和海外版,甚至根据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媒体需求,剪辑出长视频合集或者短视频合集分别许可不同的平台传播。大量没有机会上星播出或被视频网站采购的影视剧,与其等候排期,不如将成片剪辑成几分钟一段的微短剧,先行以较低许可费或免费合作方式在网络发行。
深度挖掘版权增量
以奥运会为代表的顶级体育赛事都非常重视以品牌和版权为基础的衍生品开发,小到海报、手办、吉祥物等周边,大到网络游戏、主题乐园,不一而足。影视剧也同样可以进行充分的版权衍生开发。现今,影视剧的制作单位仍然可以学习体育赛事主办方设置官方图片商权益的安排,将截图作为一项独立版权资源进行许可。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受理一起视频网站持视频专有许可诉“图解电影”行为侵权的案件,并认定“图解电影”行为侵犯了视频网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试想,如果影视剧的制作单位在版权开发之初,就将视频和截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许可给不同机构,仅持有视频权利的网站就很难获胜了。
除了截图可以许可制作电子书和实体书,还可许可制作手机、电脑壁纸或软件界面的美化包(例如,输入法和播放器的皮肤、主题等),吸引粉丝付费购买;影视剧的音频也可以单独许可给听书网站制作有声剧;视频素材和截图也可以组合或分别许可给游戏公司,制作成角色扮演或者卡牌类游戏等;对于一些爆火的影视剧,其中的服化道都是可以深度开发的版权资源。另外,按照影视剧的时代背景布置的主题餐厅、特色酒店,影视剧取景地打造的旅游景点,以及按照影视剧内容改编的“剧本杀”、密室逃脱等衍生服务和产品都是深度版权开发的可选项。
综上,影视剧的版权开发没有固定模式,影视剧的投资单位完全可以借鉴奥运会等顶级赛事的版权开发经验,结合市场需求,定制适合自己的版权开发方案,不断丰富影视剧版权的开发选项,拓宽影视剧版权的变现途径。进入数字和信息化时代,影视剧行业不能在传统的发行模式上徘徊和等待,以免创作成果“砸在手里”。只有在厘清权利边界的基础上,充分、多维地利用版权资源,不断尝试、拓展新的发行模式和传播渠道,才能实现“一箭(一次创作)多雕(多项收入)”的开发效果,取得流量和收入的双丰收。(作者系北京斐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者:朱晓宇、任铭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责编:牟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