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24
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7.3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4%,占GDP的比重为7.39%。这说明当今时代,版权产业正在对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版权产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6月18日,由湖北省版权局指导,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联合主办的首届“版权产业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东湖论坛”在湖北武汉举行,来自学术界、司法界、产业界的专家学者们就版权产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话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新法施行受到关注 具体落实万众期待
新修改《著作权法》已经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的修改重点、实施情况受到论坛嘉宾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主要介绍了新修改《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内容与适用。她表示,新修改《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增加并明确了侵权损害赔偿额确定方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升了法定赔偿额上限,并新增法定赔偿额下限。但不容忽视的是,原告举证难、法院对原告证据采信率低等原因会加剧原告怠于举证、商业性维权多的情况,会迫使法官选择法定赔偿,使法定赔偿使用率呈畸高趋势。2020年的一项实证研究显示,2014—2015年,在所调查的样本中,我国法院在判决中采用“法定赔偿”作为判赔标准的仍然占绝对多数,99.62%的著作权案件适用了法定赔偿标准。杜颖建议,可以通过权利使用费计算标准、设定法定赔偿下限以及举证妨碍制度等来缓解此种情况。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诉讼法律顾问黄镭也注意到处罚力度的问题。根据新修改《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给予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近几年,结合平台出现的数字音乐商业维权、批量诉讼情况来看,一些涉案歌曲的商业价值、艺术价值、用户认可度、播放量都并不是很高,这些作品的市场价值如何界定,是否值500元,其实也有待商榷。”黄镭说,相较于传统音乐,数字音乐版权因其维权时所需计算的实际播放量、下载量等更加难以核算,因此维权难度更高。她建议权利人通过科技赋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例如引入区块链等技术管理版权,进行可视化维权,并打通电子取证系统,提高质证效率,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介绍了目前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其总体呈现三个特征:一是涉案领域分布不均衡,且总体比重较小;二是涉案地域分布不均衡,且中心化突出;三是涉案类型分布不均衡,且日趋复杂。王莉表示,未来湖北省检察院将持续有序推进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同时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办案机制以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的司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多元服务。与此同时,以重点工作为抓手,有序推进知识产权检察机制建设,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不同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加强业务培训,组建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提升知识产权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学龙关注和讲述的话题是“古籍首版新编的邻接权保护”。据统计,我国现存古籍20多万种,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整理出版古籍图书达4.5万种,近年来平均每年出版图书约1800种。他认为,在《著作权法》语境下,古籍注释、评论、汇编和今译乃至校勘研究成果、作者身份考证和生平传记,如果具备独创性,自可作为演绎作品、汇编作品乃至独立作品受法律保护。而单纯的点校,虽系古籍整理的基础和前提,既需要点校者深厚的学养支撑,又离不开雄厚的资金投入,其成果却难以认定为作品,只能被排除在著作权保护之外。为解决这一问题,保护点校者的智力投入,促进古籍整理产业健康发展,理论界致力于探索给予点校成果邻接权保护的路径。就此而言,德国乃至欧盟著作权法规定的版本权颇具借鉴价值。但要正式引入该制度,尚需在深入调查中德(欧)出版市场和精细比较中西古籍校勘、文献整理传统的基础上做法理上的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
短视频版权引热议 平衡利益寻求共赢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式新问题”主题演讲环节,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主任宁立志从社会各界对短视频不同的认知讲起,指出目前对于短视频的性质、短视频著作权的归属、短视频的法律保护路径等存在分歧。“短视频的保护,首先要做的是回归独创性初心。”宁立志认为,面对短视频侵权治理,应主要着眼和着力于事先的侵权防范,而非事后的司法救济。此外,司法应依据平台类型和个案情况,来判断平台如何承担责任,从而促进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与文化繁荣。
“短视频新媒体平台迅速崛起,短视频的制作和繁荣在鼓励创作、文化传播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给版权保护也带来了挑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尹为很关注短视频版权问题。他认为短视频版权保护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短视频分享平台内容审核存在的问题以及法律责任的边界,短视频平台、权利人、用户三方利益如何平衡;二是越来越多的影视表演者对短视频中存在大量盗用演员表演桥段的现象提出维权诉求;三是短视频版权保护存在维权成本高、判赔金额低、证据收集难、维权周期长等问题。据此,他建议短视频行业的各类权利人及短视频平台应当在事前和事后两个方面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即权利人要高度重视在作品上注明权利标记和维权声明,积极开展版权登记;平台要强化事先审查机制,加强自身技术投入,管理好用户上传的作品;平台还应完善事后删除机制,设立畅通侵权投诉通道,及时移除侵权内容;平台可与自媒体人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创作优势净化短视频行业整体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破解企业发展之困
随着版权资源不断深度集聚,近年来我国的版权产业发展活力凸显,一批中国企业也进入新的发展快车道。去年疫情期间,在线教育、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版权相关产业逆势而上,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随之而来的版权保护问题也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
论坛上,好未来教育集团总法律顾问魏嘉拿出一张网课截图,上面包含主讲老师视频窗口、课件图片、课件文字、平台商标等多个元素。“这张截图上的每一个元素都涉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魏嘉向现场听众介绍了在线教育的业务模式以及存在的侵权风险。他说,当前在线教育课程的侵权盗版已经形成“报名录屏、剪辑整理、上传网盘、宣传推广、销售分发”的完整产业链条,团伙作案的特征非常明显,且大量侵权人通过个人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传播侵权作品,权利人无法直接获得侵权人实名等信息。魏嘉提出,希望加大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呼吁为了避免著作权归属争议,在线教育企业要通过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著作权归属,在网课中显示水印、商标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由法院出具调查令,律师持调查令请网络平台提供个人账号的实名制信息,从而确定被告,并确定侵权作品数量和损害后果。”魏嘉说道。
华著盛阅知识产权事业部总监黄继墨关注的是网络文学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她认为,由于新技术的滥用,当前网络文学呈现侵权传播途径多、盗版全产业链覆盖等特征。为了有效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权利人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维权:一是发函投诉,对于纯粹的信息存储空间和搜索链接,可向平台方进行投诉,对于小说APP等,可向应用商店发函要求下架侵权盗版APP;二是行政投诉,可根据属地原则,向各省版权局和文化执法部门投诉;三是采用普遍的维权策略进行民事诉讼;四是刑事举报,针对专业化、集团化的侵权方,可以向公安机关等举报。
围绕“产业变革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趋势”这一主题,小米集团法务总经理刘振介绍,小米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刘振看来,为了积极应对全球诉讼风险,企业应该定期或按需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测评,做好诉前预防,包括对高风险许可项目制定诉讼对抗方案、展开禁令监控等。面对海外维权时,应制定综合诉讼策略,多措并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小米建立了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
嘉宾观点摘录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
当前我国持续深入开展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成效显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新时代版权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版权保护,为推动创新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有力的支撑。
要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版权社会服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版权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版权示范创建,积极探索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建设,努力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不断加强对版权产业的培育,促进优化和提质,促进版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新修改《著作权法》和《行政处罚法》实施为契机,加大版权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版权环境,不断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惩治力度,坚决做到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与社会共治新格局。
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树林:
湖北是科教文化大省,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版权保护工作的重地。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国家版权局的鼎力支持下,湖北省版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多个重大案件获评“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版权作品登记连续多年呈两位数增长。一批国家级的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先后建成,一批单位和个人分别获评国家版权局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和有功人员。软件正版化和版权执法工作满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程考核和“双打”考核,湖北的版权保护工作为湖北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以及抗击新冠疫情和疫后重振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新华社湖北分社总编辑周甲禄:
当前,我国正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新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的发展方向转变。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互联网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探索、解决,需要知识产权主体、研究机构、管理机构、行业部门共同研究新方法、取得新突破。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
湖北法院将坚持全球化视野,从聚焦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从满足多元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入手,找准知识产权司法的切入点,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湖北版权产业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新华: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共同努力。湖北检察机关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打好组合拳,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为标准,探索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规律的统一履职模式,进一步夯实专业化方案建设,突出加大对新型业态以及网络侵权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综合性全链条司法保护,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理事长李晓平:
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版权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显著。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作为省内唯一的版权行业性社会团体,将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紧密团结会员,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内容与方法,充分发挥社团法人的服务职能,努力构建服务企业、发展产业、规范行业的平台和机制。同时,继续配合省版权局做好版权公益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不断强化协会功能,助力湖北版权强省建设。
|责编:牟研